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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11月1日
茂名港博賀新港區啟動建設。
2、2009年4月29日
《茂名港總體規劃》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已由省交通廳正式批復實施。
3、2010年5月26日
經國務院審議通過,由國家交通部發布的《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把茂名港納入珠江三角洲地區港口群體,規劃為服務華南和西南部分地區的能源運輸主要口岸,是國家運輸布局石油運輸系統在珠三角地區的主要通道,規劃建設大型化、深水化、專業化的進口石油接卸中轉儲運系統。
4、2011年8月10日
中化實業有限公司與茂名博賀新港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簽署了關于開發茂名港博賀新港區有關石化項目的框架協議書,中化實業有限公司擬在茂名港博賀新港區建設100萬立方米的成品油及液體化工儲罐區,以及2座配套的碼頭泊位(分別為1座3萬噸級和1座8萬噸級)。
5、2011年11月10日
中國港灣工程有限公司與茂名市政府簽署了茂名濱海新區港口和城市綜合開發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首期項目主要工程是茂名港碼頭項目:建設5-8噸級液體化工碼頭泊位一個,3.5萬噸級通用碼頭泊位、2萬噸級液體化工碼頭泊位各一個及防波堤、航道。